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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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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5 13: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总是做同一个梦,隐约听到女人在哭泣,并且有幽暗河水,小小的拱桥,然后“砰”一声,水花四溅。这些都是稍纵即逝的碎片,它们颠倒着次序反复出现,但有一点很肯定,我最后总是能看到无穷无尽的雾。   每次伸手想要揉眼睛,梦就被惊动了。从我记事以来,这个梦总是纠缠着我,它没有固定的出现规律,有时天天出现,有时半年才一次。我不知道这昭示了什么,上初中后试着去翻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可还是找不到答案。   我不知道梦从哪里来,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唯恐说得不清楚反成了笑柄。这成了一个秘密,我甚至没有和程集先生说起过。   我爱程集先生,可是和杨青女士却极为冷漠,杨青女士总是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我,或者用恶毒的话责骂我,她对我有着深刻的敌视,并且不加掩饰,我很小的时候就猜到她不是我的亲生母亲。   这种与生俱来的矛盾贯穿始终,在我退学后,猛升至沸点。她愤怒于我的自作主张,吊儿郎当。   杨青女士怒吼,咆哮,情绪处于歇斯底里的状态,她抓起电话拨119,扬言要铲除我这个人渣。   程集先生连忙拔掉电话线,回过头对我说,定洛,快向你妈道歉!   我冷笑着,把手机递过去,杨青女士,你要为民除害我借电话给你。杨青女士气得直打哆嗦,她咬牙切齿的指着门口说,你给我滚出去,滚出去!   我在程集先生的拉扯下,艰难而迅速的收拾了简单的衣物,把背包往肩上一甩,站在比我矮两个头的杨青女士面前,用抑扬顿挫的声音说,请不要随便用滚这个污辱性的字眼,记得,我是堂堂正正的走出去的!   杨青女士脸色铁青,眼睛里冒出火焰,深褐色的头发蓬松而凌乱,穿着一件俗气的毛衣,纵横的皱纹打乱了她脸上那种偏执的坚硬。   杨青女士总是把头发作为各种流行款式的实验田,在菜场为了一角钱和小贩唇枪舌剑,夏天的傍晚穿着睡衣到处逛。杨青女士是一个俗气的女人,可是她的丈夫——程集先生很优雅,脸上有温和的笑容,眼神善意。   程集先生在赚钱上有天份,他开了家建筑公司,利润一直在翻跟斗。我喜欢这样的父亲,让我觉得很安全,不必努力而应有尽有。   程集先生对于杨青女士的忠诚让我奇怪,为什么那样得体的一个男人,会坚贞的爱着杨青女士,二十年如一日?我不认为杨青女士在年轻时有多美丽动人,何况她的脾气如此恶劣,怎么可能千娇百媚?   有时候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悬殊,才会有程集先生的温良恭俭让,男女双方向来互辅互成。   杨青女士四十三岁时由于更年期的关系,简直就是一只汽油桶,随时都会一触即发。程集先生忍辱负重的样子,让我觉得男人再伟大也不过如此了。常常是我先按纳不住,然后和杨青女士展开战斗。   起因千奇百怪,比如说打碎了一只碗,被子只晒了一面,地板上有水痕,衣服上污渍洗不掉,电视的声音有点响了,或者抽水马桶盖子没有合上……诸如此类,琐碎而细微的事情明明可以得过且过,可是一旦给杨青女士逮住,她便将其演变成一项不可饶恕的罪名,广征博引举一反三没完没了。   杨青女士是一个很适合演讲的人,有时我会把音乐开得很大声,喃喃自语的说,耳根清净了。然后门几乎被拍碎,杨青女士震耳欲聋的声音刺进来,程定洛,你作死啊,马上给我关掉!   我很佩服程集先生,他在这样的环境下怡然自得,没有半丝要反抗的意思。我曾经悄悄打探过程集先生的私生活,他竟然真的没有在外面养女人。我在铁一样的事情面前不得不承认果真有一种叫爱情的神圣的东西,不求回报不问因果,全是上帝的意思。   准确的说,我是在考上大学后才正式反抗杨青女士的家庭专政,我懂得了以暴治暴。杨青女士说一句我顶一句,挑衅的姿态让她咬牙切齿。在我记忆中,杨青女士是一个没有温情的女人,她粗劣、庸俗、暴躁。   杨青女士试图像过去那样用武力来教训我,却发现我能够牢牢的扳住她的双臂,她对我已经失去了控制,所以她唯一可做的就是将我驱逐出境。   当我昂然走出这幢灰红色的楼房时,对着三楼的窗户伤感的看了一眼,真的就要离开这个地方?   程集先生追了出来,他递了支烟给我,叫我先找家旅馆住下来,并给他打电话。我“嗯”了一声,然后程集先生给了我一叠钱。我接过来,夕阳照在程集先生温和的脸上,我觉得有一种酸楚覆盖住我的心,我皱了皱眉头,把这个软弱的念头硬生生压下去。   在大一下半年我迷上了吉他,悄悄的让程集先生帮我买了把吉他,然后在校园里的角落里苦练不已。后来小郭带我去酒吧里去和一帮家伙见面,他们在那家酒吧里驻唱,有主唱、贝司手、鼓手等等,乐队的框架搭得像模像样。对于音乐我是外行,只是大家唱张楚、何勇的歌时,我可以滥竽充数的吼几句,抢过吉他乱弹一气。   有很长一段日子,我天天泡在酒吧里和这帮长头发的家伙厮混。由于我出手阔绰,他们都亲热的叫我阿洛,我每晚都请他们喝百威、科罗娜。这种花钱如流水正是杨青女士所深恶痛绝的。   有一次喝得头晕目眩,摩拳擦掌的想要搞点事。他们正在描绘对于北京的憧憬,我意气分发的掏出一把钱,往桌上一扔,哥们,去北京吧,路费我出了!   那帮小子眼睛里射出狼一样的光亮,闹哄哄好一阵,把钱交给一个脸上有刀痕的家伙去火车站买车票。我心情激动,血不断朝脑门上涌,一帮人跑到深夜的街上大声唱歌,砸酒瓶子,冲骑车的路人吹口哨。   我抬起头,被一种紧张而疯狂的意念抓住了,仿佛人生就要从此改变,并且霞光万道。在北京组成乐队,与唱片公司签约,开演唱会,万众瞩目……   事实证明,我比自己想像中的还要糊涂还要醉。一直等到天亮,那个派去买票的小子还是没有回来。很显然,他买了张车票人间蒸发了。大家面面相觑,谁也说不清楚那家伙到底叫什么,哪里人,什么来历,只知道他的绰号叫刀子。刀子,这个叫刀子的人把我的学费,我的理想,我对音乐的热爱都席卷而去。   我把刀子的十八代祖宗问候个遍,那帮家伙都耷拉着脑袋,像泄了气的皮球。我突然明白了,这帮以音乐名义扰在一起的人不过是乌合之众,彼此都不知底细,不明真相,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像刀子一样携款潜逃。北京,摇滚,做梦而已。   我退出了这个圈子,并且把事情源源本本告诉了程集先生。正如我所料,程集先生很痛快的答应再给我三千块钱去交学费。洽谈愉快,要付现金时,杨青女士像幽灵一样出现了,她指着我的鼻子说,程定洛,你甭想用这种方法来诈我们,我告诉你,一个子儿也没有,学费你给我自己想办法!   我挥开她的手,回敬说,拜托,我问你要钱了吗?   杨青女士气得握紧拳头,立刻把矛头指向程集先生,这个混蛋上什么学,除了吃喝嫖赌他还干什么了?程集你给他钱,我和你没完!   关于在学费的事情上,杨青女士不过是故作姿态。开学第二天,她就督促程集先生把学费给我补上。杨青女士虽然不爱我,但她希望我可以出人头地,炽热的希望和冷淡的感情相安无事,相互依存。   程集先生打电话告诉我时,我正在游戏机房里与外星人搏斗,轰轰的机声,胜利的呼喊,失败的愤慨组成一个喧哗的背景,我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大声的说,告诉杨青女士,我不会为此而感激她。   程集先生在那端呵呵的笑。   虽然讨厌电脑美术这个专业,可我喜欢每周一次的素描课。老师会找一个低年级的女孩来做模特,这时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打量她们的脸胸腰臀腿,手痒了就跑上前去纠正其坐姿。   那些女孩各不相同,有的会娇羞的低下头,有的会惊讶的看着我,有的则大胆的朝我抛媚眼。班上那帮人都明白我的伎俩,他们视若无睹或者艳羡不已。   回到画板前,阿对凑过脸问我,搞定了没有?   阿对长着一张麻子脸,女孩们都叫他“满天星”,不肯和他约会。他很崇拜我,总是请我下馆子,顺便打听我和女孩交往的细节。   我信口捏造某某爱穿红内衣,某某胸前有颗痣。阿对脸上有满足的笑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意淫主义者,对于女人的三围有着敏锐的判断。   走过一个女孩,他就迅速报出她的三围数字。女孩回过头来骂他变态,我则站在一边,抱着双臂微笑。仿佛隐秘裸呈于光亮,用眼光剥去了女孩的衣服,让她们不安,紧张。   阿对喜欢看日本色情片,好几次我到阿对那里去,透过门缝都看到他眼睛直直的盯着屏幕,快进,慢放,后退。他并不掩饰对女体近似病态的疯狂,有时候让画面定格,架起画板刷刷的画下来,工工整整的贴在墙上。   阿对的房间里满墙都是裸女,或着或坐或躺。幸好那里从来没有女孩出入,否则一定惊得落荒而逃,太逼真了,神情、姿态全部栩栩如生。每次我带女孩过来时,总是不让她们去阿对的房间。   另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样子,放了一张单人床,一把椅子。我怀疑阿对会趴在门上偷听,所以死死抚住女孩的嘴,不让她们发出声音。我也不开灯,生怕门上有细小的缝隙让阿对得以偷窥。   可我只能到这里来,因为走读,所以没有住校的名额,每天晚上必须回家吃杨青女士做的饭,只有白天才可能和女孩在一起。   阿对在学校附近租房子后,送了我一把钥匙,并且腾出一小间供我使用。我对他的好意欣然接受,但始终认为阿对是为了偷窥,甚至怀疑晚上他会睡到这张小小的钢丝床上,来寻找白天女孩们身上的气息,或者蛛丝蚂迹,很有可能。阿对是个猥亵的家伙,我对于他充满了警惕,纵然抚住对方的嘴,那个叫李瑟瑟的女孩还是发出了模糊的声音。   我把她的嘴抚得更加密不透风,她头一歪,狠狠的咬了下我的手指,一阵尖锐的疼痛穿心而过,我不得不发出惨烈的叫声。   在这致命的时候,门外竟然传来阿对关切的声音,程定洛,你怎么了,要紧吗?   王八蛋,滚远点!我大声的斥骂他。那个女孩翻来覆去的笑,在幽暗的房间里,她的身体散发出迷人的白光。她比我低一年级,学的是服装设计,牙齿很美,正所谓齿如编贝。   穿上衣服后,瑟瑟起身去卫生间,她惊喜的声音在宁静的空气里突然划响,好漂亮的画啊!   接着传来阿对讨好而略显慌张的声音,你进来看啊。   我一听,连忙趿上拖鞋跑过去。瑟瑟站在那些美丽的裸体画前,赞叹的说,比齐老师、苗老师画得好呢。   你看过他们画裸体?我奇怪的问。   瑟瑟微笑着点头,他们选每个年级里的漂亮女孩画。   阿对睁大了眼睛,你是说——他们画系里的女孩?   瑟瑟说,是啊,有些是全裸,有些不肯全裸就半裸。画的时候脸部不会逼真,但你知道,齐老师、苗老师抓神态有多准。我看的时候立刻看出了好几个,比方说肖丽文、白玉。   阿对大呼小叫的对我说,程定洛,那两老头子太有眼福了啊!   我俯在瑟瑟耳边,低声问,你也给画了吧?   瑟瑟拢了拢散乱的长发,坦然说,没有,他们不肯给钱,所以我不肯。   王八蛋!我狠狠的骂道,无耻!   这次不再是骂阿对了。那些教育我们的所谓老师,原来如此道貌岸然。他们打着艺术的幌子欺负女学生的无知与胆怯,逼她们就范。他们怎么不来找我做模特呢!突然间,我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感到兴致索然,退学的念头慢慢清晰了起来。   绘画不再是一件纯粹的事情,对于这些高尚的事情我充满了冷笑。为什么找免费的学生,为什么不去找专业模特?为什么只找漂亮的女孩?   我把瑟瑟拥在怀中,她瘦弱的身上有清新的气息。在这个拮据而窘迫的小屋里,我有过许多心旷神怡的回忆,瑟瑟是最美丽的一部分。她后来和阿对也成了朋友,总是鼓励阿对说,你很有才华,要努力画哦。阿对讪讪的笑,他对自己没有信心,从来没有。   十月九日,阿对出事了,他涉嫌强奸一名中年妇女,可是妇女说当时天太黑,不能判断是否是阿对。案子尚在调查取证中,阿对却从公安局的四楼上跳下来,当时警察去倒茶给他喝,叫他好好配合笔录。他撕扯着衣角,低着头。   那是一个懒洋洋的午后,适合于闭着眼睛晒太阳,不适合于激烈的表达方式。可是我的朋友阿对就这样纵身一跃,把他的生命永远的钉在了十月九日这一天。案子不了了之,在阿对的葬礼上,那个被伤害的中年妇女还送了花圈来,她眼角下垂,嘴角很薄,身材高且瘦。她对着阿对的遗体鞠三个躬,安静的站在角落里。   我想过去说两句话,可是说什么呢,关于阿对的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他尸骨已寒,静悄悄,甚至是卑劣的死去。   那一阵校园里到处流传着关于阿对的各种传闻,他们说阿对是个虐待狂,心理变态,常常潜入女生宿舍去偷内衣裤,或者偷看她们洗澡。他们说阿对在校外租了房子,有时会把不干净的女人带回去,而他大多数时候没有钱,所以只好通过强奸来解决膨胀的欲望。他们说阿对强奸过很多女人,幼女也不放过,经常潜伏在角落里对独身女人下手。他们说阿对是畏罪自杀,他对那个中年妇女做下了令人发指的恶心行为。   阿对在他们嘴里成了另一个人,我知道阿对不是这样的,可我没有替他分辩。反而是瑟瑟,她在食堂里把装满青菜和肉的盘子扣到了某个男生头上,大声的叫道,阿对不是这样的人,不许骂阿对!   瑟瑟抱着我泪流满面,阿对是好人,一定是搞错了,那个女人并没有指证他,他是被冤枉的,案子也没有判决啊。   我抚摸瑟瑟如丝般柔软的长发,内心一片灰暗。   阿对的自杀使我对这个草长莺飞一派悠闲的校园彻底厌倦,甚至素描课时年轻女孩的媚眼,我一天到晚在网吧里和似真似假的姑娘调情。瑟瑟常常买了盒饭来网吧找我,她打开饭盒一样样报给我听,蕃茄炒蛋、大排……我总是会为了她把不爱吃的食物硬生生塞进嘴里,在艰难的咀嚼里我觉得爱情颇为伟大。   瑟瑟坐在我的腿上,一边看聊天记录一边酸酸的骂我花痴。她的份量重重的压在我身上,我有些悲伤,觉得自己不能负担她。   事实上我和瑟瑟当时已经不那么痴缠了,她没有我,依然活得有声有色容光焕发,有时候我甚至怀疑她爱的是死去的阿对,念头一闪而过,自己先笑了。   我办好了退学手续才通知程集先生,程集先生很震惊,他第一个反应是杨青女士会大发雷霆。程集先生急躁的搓着手,我安慰他,你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程集先生隔了很久说,定洛,你为什么要这样呢?   是的,在没有上大学前我还算听话,学习中等偏上,不留长发,不明目张胆反对杨青女士。可是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推进都变了,或者说浮出水面,杨青女士悲哀的跌入更年期,我则变得尖锐。   也许血液里一直有反叛的因素,小时候没有力量所以齐齐潜伏,而如今,我不愿再听她的指令,不想做第二个程集先生。   杨青女士触目惊心的发现我开始挑衅并愈演愈烈,她不能容忍我教坏程集先生。她的青春残酷的消失了,在家里的权威也受到了质疑。   退学后我去一家广告公司打工,这才发现学校里的知识是纸上谈兵,不足以应付挑剔的客户,于是经理让我跑业务,其实哪有业务可跑,不过是送货而已,我整天虎着威风凛凛的摩托车,从城的这一端跑飞到另一端。   在程集先生的帮助下,我在一条小巷里租了间平房,门外有一口古井。程集先生帮我买了些日用品,拍拍我的肩说,定洛,你长大了,以后要承担起自己的命运了。   我捶了下程集先生的胸口,笑着说,你几时被杨青女士赶出来,我可以考虑收留你。   杨青女士在我读高二时下岗了,生活出现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她色厉内茬,害怕被时代所抛弃,就像掐了头的苍蝇般失魂落魄,转来转去。像她这样的中年妇女在这个城市成千上万,高不成低不就,没有一技之长,杨青女士从三十多岁开始就进入了退休状态。   杨青女士无事可做,我成了她唯一的方向。杨青女士开始发了疯的鞭策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投注在我身上。每周三次带我去美术班画素描、水粉,风雨无阻。她以为我有这方面的天赋,并要我和她同心协力向中央美院进军。   我喜欢画画,可是我不想这样功利的去拿起画笔。我只想闲来无事随便涂鸦,在春光明媚的公园里给心爱的姑娘画一张速写,如此而已。   杨青女士以为我需要她的激励,同时她也有义务来激发我最大的潜能。她对程集先生说,定洛可以名扬中外,一定会成名!   我当时在吃饭,差点一口被噎死,我得出一个结论,杨青女士天真得让我惶恐。   我知道这完全不可能,并且我志不在此。在考场上我悄无声息的进行了激烈反抗,故意在艺术加试时敷衍了事,妄想前功尽弃。   竟然,本城那所大学给我发来了专业课过关的通知书,要么是阅卷老师独具慧眼,要么是他们打算多招走读生,以缓解紧张的宿舍空间。   杨青女士很失望,她打电话去中央美院问,问完了就大力摔电话。沉思片刻,用铿锵有力的声音鼓励我重拾信心,明年再考。她说我的水平不上中央美院是那些阅卷老师不可原谅的失误,甚至是中央美院的惨痛损失。   我差点晕倒,急忙保证自己会在二流学校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深造,沿着这条阳光大道踏踏实实走下去,直到功成名就。   杨青女士将信将疑,拿着通知书说,电脑美术专业不大好,定洛应该学油画。程集先生用商人的头脑分析此专业的实用性,以及走读的便利性。   杨青女士沉默不语,我猜想她在祈祷我文化课考砸,不得不再考一年,那时中央美院会张开温暖的怀抱,杨青女士希望我可以混出人样,而不是普通市民。   可是最后我赢了,如愿以偿进了本城的那所风景优美的大学。一进大学我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让杨青女士措手不及,愤怒而痛苦。她甚至认为学校这个大环境是特大号的染缸,无论扔下去什么,都会面目全非。   我逃课成瘾,和阿对这样的小流氓志同道合。我泡酒吧玩摇滚,沉迷于吉他,把手指练得粗糙无比。我还和程集先生串通一气,一次次背着她增加零用钱,她的建议与反对则一次次失效。   杨青女士花了多年功夫打造的我已经成了社会渣子,一个披着艺术外衣的人渣,杨青女士这样形容我。我们形同陌路,我毁掉了杨青女士加诸于我身上的梦想,她痛恨我。她认为我应该有上进心,穿着朴素,言词恳切。可是即便这样,杨青女士也不会爱我,我早就知道,无论怎么的我都不会令她满意,我不是她的儿子。从我懂事那天起,就觉察出她和我存在着一种难以言说的距离感,这种感觉在飞驰的岁月里加深加固。   我租了房子后经济情况变得捉襟见肘,于是程集先生在暗中接济我。有一天他告诉我,他和杨青女士在城东买了新居,三室二厅,如果我愿意可以搬去一起住。   我大声的拒绝了。程集先生微笑着说,我把桃花坞的房子留给你,好吗?我一阵狂喜,在这个没有卫生间的小平房里我早就呆烦了,每次上厕所都要走五分钟路程,让我觉得做人没有尊严。我怀念家里那白色的抽水马桶,怀念手一拉就有水哗哗而下的快乐,怀念卫生间里柔软的卷筒纸。   我不安的问程集先生,杨青女士答应吗?   程集先生柔声说,我会说服她。   一个月后我跳槽到一家婚纱影楼,台湾老板与我非常投缘,他叫我做摄影助理,并且告诉摄影师要好好栽培我。他用胖乎乎的手指着我说,瞧,一个多么有艺术气息的帅小伙!   好事成双,程集先生用不可思议的速度完成了新居的装修,我怀疑不曾散尽的油漆味将毒害他们的健康。   我飞也似的搬回了桃花坞的旧居,那幢灰红色的楼房的三楼。程集先生在电话里说,他们的新居很漂亮,站在阳台上可以俯看金鸡湖,厨房里的窗子对着中央公园美丽的草地与山坡,每天下午,邻里中心的白色鸽群都会飞在蔚蓝天空里。   我对这些不感兴趣,我喜欢桃花坞的旧居,虽然没有铁门的车库曾经使我丢了若干辆自行车,可我还是喜欢这里。总会有一帮人围坐在楼下聊天,拾级而上时能闻到各种菜香,听到麻将声,或者小孩的哭声。居委会老太太大力拍门,邻居来借酱油,楼上的那一家不停的走来走去,对面楼里有人在大声唱歌,调跑到天边去,可是听起来那样畅快淋漓。   这种被熟悉生活所包围的感觉让我安心,对于明天充满了憧憬,觉得生活何其美好。我趴在阳台上喝太湖水冰啤。在李瑟瑟淡出我的生活后,我没有和别的女孩交往。生活略微安定,并不急于和女孩交往。   初初是我的同事,秀气的脸,温柔得体的举止,每个新娘都很容易对她产生信赖,很多棘手的事情只需她一个微笑三言两语就可以解决。   我不经意中请初初在福记拉面馆吃了次拉面,刚把钱付了,就迎来她含情脉脉的眼神。我怔忡之际她已经怯怯的把手伸进我的臂弯,寂静的中山南路,路灯昏暗,树影于风中晃动,我们像恋人一样并排而行。
无思,无欲,无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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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1-25 13: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看出眉目后,私下里对我说,小程,还是你行啊,纪初初很倔呢。   初初常常会来帮我洗衣服,拖地板,做完家务后就坐在床边细心涂护手霜。在多次的试探与较量中,我终于把关系推进了一大步,也就是说把她衣衫褪尽。   可是初初始终不与我上床,那天我不耐烦了,你是不是逼我娶你,啊?   初初低着头说,不是。   我拉长了脸,那为什么?   良久,初初温暖的身体贴过来,在耳边说,定洛,我爱我吗?   她的声音和身体都微微颤抖,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惧传染到我身上。我紧紧的抱住初初,她身上有美好的香味,那种纤尘不染的天然体香。   初初为了不给我添麻烦,很快就换了工作。她没有搬来和我同住,每次来看我都要转三次公交车。我没有给她钥匙,她也没有要求,交出钥匙就意味着交出一部分自由,我知道我并不愿意把这些呈给初初。   我喜欢明丽的女人,比如任桃露,风情万种,活色生香。   第一次在良行夜总会看到桃露的时,就想和她在一起,长久的在一起。初初不知道这些,她依然温柔的爱着我。   我养了一只叫大侠的狗,大侠体格庞大,目光凌厉,很有些狰狞的意味。大侠和初初很投缘,每当见到初初就飞快的跳起来舔她的脸。大侠的饭量很大,每天吃的肉可以把我逼疯,大侠是个无底洞,我赚钱的速度赶不上他吃肉的速度。   我总是狠狠的斥责它,注意控制食量!大侠引颈嚎叫起来,嚣张的样子有点像狼,这让我脸色变得柔和。然后我自言自语,为什么不养一只哈巴狗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直是初初在照顾大侠,初初一有空就会带大侠出去溜达,晒太阳,和附近别的狗交流感情。大侠就像将军一样神气,那些狗都夹紧尾巴,不敢喘气。   初初给大侠喂肉时温柔的说,大侠,慢点吃哦。我在旁边听得牙酸,拍着初初的肩膀说,一只狗,至于嘛,扔地上不就完了。   初初抬头说,你这人太没爱心了。我伸了个懒腰,爱心要用在刀上,别像天女散花一样,搞得普渡众生,那多不矜贵。   初初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我越来越喜欢任桃露,她喜欢穿灰色的长裙,系带的凉鞋。每次我去酒吧找她,她总是向我眨眨右眼。桃露笑的时候把头抬得高高,有一种任性而放肆的美丽。走起路来婀娜多姿,人未近,香先袭。   我把脸贴在桃露光滑的手臂上,贪恋着她的气息。我说,桃露,这是什么香味?桃露抽回手,点了支烟说,你管呢,反正不是乳香。她自己先哈哈笑起来,眯起眼睛说,程定洛,你老是来看我,我会误会的啊。   不,不是误会,我凝视着桃露的眼睛,我是真心喜欢你。   桃露笑得更响亮了,不是的,我是说——会误会你缺少母爱。她把脸凑到我耳边,我比你大五岁。   五岁又怎样?我爱桃露,想得到眼前这个明艳的女人,妖娆的女人。我的手在她的背上流连不已,这充满了诱惑的背部是一大片细腻而柔嫩的白。   爱上桃露后我变得很忙,晚上再没有时间陪初初了,不时以各种名义搪塞她,有时说加班,有时说朋友聚会,有时说上夜校。初初疑惑的看着我,哪个夜校,什么专业?我信口胡诌说中山进修学校,学动画。   那天凌晨,我从良行酒吧里出来,桃露拿着安全帽跟在后面问,去哪吃夜宵?我一边发动摩托车一边说,胥江路有家馆子很不错,那里的宫宝鸡丁绝对一流,保证你吃得欲死欲仙。桃露举起安全帽向我砸来,我笑着侧身一闪,笑着,然后笑容凝固在脸上,我看到了初初,她在不远处安静的站着。   桃露坐上了后座,抱着我的腰说,定洛,开车啦。我坐正身体,硬着头皮从初初身边飞驰而过。有一瞬间我觉得伤心,竟然真的不会为初初停留。   我已经作出了选择,把冰冷的结局丢给初初一个人去面对。可是她只字未提,依然面色平静的替我做家务,照顾大侠,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我忍了两天,实在不愿意再等了,拉住正在洗碗的初初,主动说,你前天晚上看到的女人叫任桃露。初初淡淡的嗯了一声,继续低着头洗碗。   我喜欢桃露,初初你明白吗?   明白,初初拧紧水龙头,把一大叠碗倒放,滴干水后放进橱里。我以为她会坐下来和我细谈这件事,哪和她一个转身又去卫生间洗衣服了。我跟过去,站在她身边说,初初,对不起,请原谅。   初初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拎起洗衣粉袋往下倒,她到底失控了,整袋洗衣粉一下子都掉下去了,白白的像小山一样堆积在衣物上。初初拎着空袋子哭了起来,我双手轻搁在她肩上,她转过身来,把脸埋在我的胸前。我狠着心重复了一遍,初初,对不起,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好吗?   话音未落,初初像发了疯的用力一推,我重重的撞在墙壁上。初初哭喊着,程定洛,你当我是什么,我恨你这样对我!   大侠出现在卫生间门口,厉声嚎叫起来,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仿佛随时会扑上来狠咬一口。初初走过去,蹲在地上抚摸大侠的头。大侠眼睛里的凶光越来越浓,我恐惧极了,这狗怎么吃里扒外成这样?难道我不是它的主人吗?   初初不再来了,桃露则不愿意来,她说那哪是狗,分明是狼!为了桃露,我忍痛将大侠送给一个小郭,他在僻静的效区租了民房,很需要这样智勇双全的狗。   我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把大侠送到了那里,将一块准备好的大排扔到地上,大侠低头猛吃,我立刻跨上摩托车,头也不回了逃走了,远远的,还能听到大侠悲壮的嚎叫声。   我有一点难过,但是为了桃露,桃露,我爱这个女人,我为了桃露改变了许多,而桃露不为所动,她还是以前的桃露。   我期期艾艾的,想让她换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她瞟了我一眼,你介绍我每天赚三百块的工作?我默然。隔了会,桃露说,你不要对我有任何要求,好吗?   我苦笑,程定洛你凭什么叫任桃露跟你?你根本就不可能养活她,除了爱她别无所能。   喜欢桃露的人有许多,朱董就是其一。他靠制鞋起家,常常嬉笑着说,我就一卖鞋的,哥几个别欺负我啊。   我和朱董的冲突是为了桃露,朱董趁着酒意在桃露胸前乱摸一气,我脸色大变青筋暴起,举起酒瓶就往朱董头上砸。   场面死寂一片,朱董不置信的用手抹了下脑袋,然后杀猪般惨叫起来。他可能从来没见过自己的血,跌跌撞撞,碰倒了高脚凳,重重的摔在暗红色的地毯上。   周围的人这才反应,手忙脚乱的涌上前去扶起朱董。我知道自己闯祸了,酒吓醒了大半,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   有人在打电话叫救护车,有人找来干净的白布包住朱董的头,有人搬来沙发要安置朱董肥重而呆滞的身体……   音乐还在缓缓的流淌,灯光也暧昧如故,桃露怔怔的看着我,眼神迷惘。   朱董在医院里放出话来,要剁下我的一只手——举酒瓶的右手。夜总会的妈妈桑叫我去外地避避风头,几个相熟的朋友也在帮我斡旋,甚至想到让程集先生出面试试。我关掉手机,拒绝这些好心的建议。右手对于我来说并非最重要的,并非。哪怕我必须依靠右手才可以工作,才可以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的绘画,摄影。   桃露不肯接我电话,我一直拨,一直拨,拨到她关机,然而她一开机马上又接到我的电话,我一直在不停的拨。桃露的声音很疲惫,她说,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我问她在哪里,她说我很烦,你懂不懂?   桃露,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回来!我在电话里大声的说。   桃露冷笑,你想做一只手的人?用脑子想想,朱董不会放过你!   我宁愿被剁下右手,也不要你受到伤害。   这句话是真心的,桃露听懂了,所以良久沉默。我在沉默里听到了她的呼吸声,甚至闻到医院里特殊的药水味。她——在医院里,和朱董一起,在这冰冷的寂静里我忽然明白了她的去向。   恍惚间,桃露凄然的声音在耳边掠过,知道吗,他当时把手放在我胸前,把一卷钱塞进我衣领里,我很开心,很开心,你不应该多管闲事。   我打了个寒战,剧烈的痛苦就像闪电,把我的心震裂。有些情感的碎片从空中落下,有一些则消失于茫茫夜色,或者如利器般直直的插进我的肌肤,我被命中了,即将崩溃,崩溃在感情的无边沼泽里。我第一次强烈的觉得自己如此软弱,可以被伤害。   只有声音还在兀自挣扎,桃露,我爱你,那样爱你。   我要陪朱董,喂他吃药,桃露低低的说,我要挂电话了。   我不需要你这样牺牲自己,我恨你!我对着空空的话筒奋力的说,奋力,结果这句奋力的话夭折在喉咙里。我想把这句话呈现于空气,可是张开嘴,只能发出悲悲戚戚的哀号。   我不会恨桃露,不会恨这个牺牲自己来保全我的女人。虽然我不要她这样,可她也不要我那样,我们急于为对方做点什么,急于证实爱情的存在与力量。   日子就这样平静的过去了,没有人突然从角落里冲出来,举刀剁下我的右手。我在夜路上流浪,坐在夜宵摊上喝酒,我等着有人来袭击我,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情愿发生点什么,以此证明桃露没有为我牺牲。   一个朋友上门来看我,他叫我把胡子刮干净,去良行夜总会喝酒。我不肯,他说,风声过去了,桃露早就替你摆平了。   我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他坐在沙发上邪邪的笑,哥们你也别往心里去,桃露和老朱眉来眼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这么一闹逼得她傍大款,做了婊子还立贞洁牌坊呢。啧,两全其美!   我没有替桃露分辩,脑子里空荡荡的。   也许真的是为了自己,桃露才委身于朱董那样的男人,一个谢顶的肥胖的中年男人。桃露,我心爱的桃露离我而去。   在这样灰败的时候接到了小郭的电话,他说大侠死了,不知道谁给它吃渗了毒的肉。我厉声质问小郭为何没有照顾好大侠。他听出我声音里的异样,慌慌张张挂断了。   我疲倦的生活着,在发薪的那天和老板大吵一场,他说我请假太多,扣了我四分之一的薪水。我向他拍桌子,命令他把钱吐出来。   他气得满脸通红,程定洛,想想是谁栽培你!   没什么好想的,我本来就是忘恩负义的人。我冷漠而坚决的一把拎起他的领带,从他的钱夹里掏出几张钱来,他吓得目瞪口呆。   我松开他,慢慢的退出了这家婚纱影楼,退出了我过去的生活。   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陷在暮气沉沉的氛围里,不愿意工作,也不想与人接触。每天从中午醒来,趿着拖鞋去附近的网吧打三角洲,幻想自己真的是手握机关枪的勇士。那里有许多的小孩子,我混在他们中间显得唐突。我不和别人说话,哪怕网吧老板给我递上茶水都懒得道谢。   那个倾盘大雨的午后,初初打电话给我,一声熟悉的“喂”,使我恍如隔世。看着玻璃门外肆意横飞的雨,有一种不曾褪色的伤感。   我走进雨里,听任大珠小珠在我身上扑打,衣服很快就湿了,鞋子因为湿重而举步艰难。当我站在那家烟杂店门口时,不得不抹一下脸上的雨水以便看清初初的容颜。   初初以前也在这家小店里给我打电话,然后等我从某个地方赶回来。小店老板很喜欢她,每次都用嫉妒的眼神打量我。   初初买了一大堆食物,她撑开紫色的伞说,定洛,雨下得好大。小店老板接过话茬说,是啊,天气预报说明天也会下雨。   初初高高的举着伞,小心翼翼的向我这边倾斜。我想对她说没有关系,反正已经淋湿了。可是我懒得多费唇舌,就这样眼看着初初和我一样,被这场漫无边际的大雨所吞噬。   初初换上了我的白色衬衫,然后倒了杯热水递给我,定洛,大侠呢?   送给小郭了,我迟疑了片刻,初初皱了皱了眉头说,小郭那人不细心,会不会虐待大侠?   不会,我简洁的说。   找个时间带我去看大侠,好么?初初蹲下来,把手放在我腿上。我无以作答,于是凑过去吻她,初初温暖的身体和以前一样,我已经忘记以前是几时的事情了。我想像着桃露,甚至瑟瑟。   瑟瑟在那间小屋里狠狠咬了我一口,她放声大笑,长发绕在我身上,模糊了视线,我在那些丝丝线线里穿行,寻找。   阿对这个生命突然消失后,那间房子就空置了。房东大为恼火,他一边撕下墙上的裸体画,一边骂道,还欠我两个月房租呢,他两脚一伸跑了,我这房子还有谁敢租!把价钱降低一百块都没人要!   我从地上拾起一张裸体画细细端详着,画中的裸女左手扶住肩上的石罐,腰部系着白色的布匹,整个柔软的上身就这样干净的裸露,神情忧郁而怯弱,胸部盈盈一握,秀丽得叫人爱不释手,而腰肢简直完美,仿佛随时可以款摆。   我凝视着画中的女子,莫名的悲伤得几乎使我哽咽。画中的女子素面朝天,眼波流转,虽然裸露却不妖邪,反而有一种令人不敢逼视的纯真。   任桃露从画中走出来,看似弱不惊风却放肆大胆,那抹玫瑰紫吻住了我的眼,我们注定要相逢,在生命的某一处,在良行夜总会幽暗的灯光里。   我本想自己保留这幅画,可是瑟瑟喜欢,说要裱起来作纪念。她取走的瞬间我记住了那张脸,那种不会磨灭的风情。   我知道那是桃露的从前,桃露也曾清新如水滴,可她到底匆匆忙忙的沾上了烟火气,纵然我把爱情呈上,她的眼睛也再不能明澈。   这抹清澈转了个弯,从初初的眼睛里亮出来。初初把我当成唯一信仰,重新回到我的生活里,对我没有要求,细致而温柔的爱着我。   初初帮我交纳煤气费、电话费、水电费,各种食物装满我的冰箱。她忙里忙外,把我的生活打理得一丝不乱井井有条。我还没有力气拒绝她,她那样爱我,天真而热烈,不求回报。   某一天我在阳台上抽烟,忽然觉得这是一厢情愿的囚禁,初初不要我离开她,想成为唯一内容。可我却深深知道这不过是暂时的,我不要这样的生活。   杨青女士回来取一些证件,在她翻箱倒柜时我突然问她有没有我的出生纸,杨青女士猛然转过头来。   你不是我母亲吧,我终于说出了这句话,这句话酝酿多年,终于平平稳稳顺顺当当的陈述清楚。   杨青女士竟然没有触电般跳起来,反而用一种深不可测的平静与冷漠与我对峙。我以为杨青女士会有很多疑问,比方我从何得知,知道多久,可她一语不发,面不改色。我所了解的杨青女士不是这样的,她应该情绪失控,极力否认。我这句石破天惊的话落在她没有准备的身上,竟然失去了力道。   我曾经很多次设想可能的交锋,我控诉他们剥夺了我的知情权,把我置于假象里一瞒就是二十多年,我控诉他们自私的行为伤害了我,然后他们哭泣着把过去和盘托出,以此奢求我的原谅。我是被伤害的,无辜的,有足够理由来怨恨。   可是杨青女士没有接招,我们对峙很久,用眼神交换了对同一个秘密的认可。   她默认了,不反驳。于是我也恍恍惚惚,以为自己什么也没有说,那个秘密其实没有被惊动。   医院里打电话通知我时,程集先生还在抢救。我和初初赶到医院时,杨青女士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她衰老的脸上有泪痕未干。   初初俯下身柔声问她,阿姨,情况怎么样?杨青女士眼睛红红的,虚弱的摇头。   杨青女士拉着初初哭诉,说程集先生一直以来身体都不好,常常为了拿下一个合同而两三天都不睡,为了买到便宜的原材料自己一个人跑到外地去。   初初低低的安慰着杨青女士,就像天使一样。   四十分钟后,程集先生脱离了险境,医生对我说,还好送得早,以后小心些。我连忙向他道谢。   程集先生康复得很快,我陪他在医院里散步时他对我说,心脏病发作真可怕,我差点就醒不过来了吧。   我握住他的手,诚恳的说,爸爸,你以后要多加注意。   程集先生穿着白底蓝条纹的衣服,经历了这次生与死的动荡后,程集先生明显老了,他笑的时候很疲惫,定洛,有件事情想问你。   什么事?   假如有一个理由,你会不会恨我?程集先生用低沉的声音问我。   我站在原地,原来杨青女士已经将那天的对峙转告程集先生了。他往日的干练一下子卸掉,那张憔悴的面容让我心酸。我强行压制了好奇的念头,缓缓摇了摇头。   程集先生在阳光下沧桑的笑了,我决心不再问这件事,没有什么比程集先生的健康更重要了。   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周末的下午,初初心血来潮的进行大扫除。她把家俱的位置都挪了方向,还兴致勃勃的爬到阁楼上整理旧物。   我不耐烦的催促她快点,好半天,她探出张灰蒙蒙的脸,用奇怪的声音问我,定洛,你的名字是一个地名吗?   什么?我皱着眉头。   初初举起手里的东西说,有张照片,你自己看。她手一松,照片缓缓的落下来。我弯下腰,从地上拾起来,照片上是一个胖嘟嘟的婴儿躺在摇篮里开心的笑,照片背面草草的写着“一九七八年,摄于定洛镇”。   我怔怔的,那个已经决心放弃探寻的秘密又浮上来,杨青女士和程集先生从来没有提起过我的名字是一个地名,也不曾说过有这样一个地方。定洛镇究意发生过什么事情,为什么被尘封了?   我跑到网吧去搜索这个地方,初初在一边说,瞒远的啊,而且很偏僻呢,你怎么会出生在那个地方自己却不知道?我靠在椅子上,轻轻一点鼠标,从上至下,慢慢出现了一张定洛镇的风景照片。   定洛镇,那张宁静的地方,一条狭狭的街道,依稀可见远处的小桥流水。   我本来想独自去寻找那个叫定洛的小镇,可是初初执意前往,我只好带她同行。火车只能坐到苏州,然后在苏州火车站向出租车司机打听。   一个胖胖的司机说,去定洛啊,一百块。初初用清脆的声音砍价,司机咕嚷了半天才答应七十块。   车子向着西面前行,司机仿佛喃喃自语,去定洛作什么呢,又没什么特别的。   初初依偎在我怀里,闭着眼低声说,真希望车子永远不要停。我抚摸了下她的脸,眼睛直视前方,路是平坦的,两边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司机把频道调到浙江的某个电台,那个唠叨的主持人不断的重复着,听众朋友好,听众朋友下午好,有些刚刚打开电台的听众朋友下午好。   车子乏味的开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司机打断了那个饶舌的主持人,同时打破了安静开口说,两位就在前面下车吧。   到了?我问。   马上就到镇上了。   下了车才发现所谓定洛镇根本只是一条街,从南到北,一条街约长百米。路两边有商店、邮局、派出所,也有旅社、浴室。街上的实景和网上那张照片有很大出处,我留意观察了,这里没有河,也没有桥。   于是走进一家杂货店买了包红梅香烟,问老板镇上是否有桥与河。老板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他瘪着嘴说,以前有的啊,前年桥炸掉了,河给填了,呵呵。   我哦了一声,问他河的原址。老头说往前走,然后向左,现在是一家化工厂。   初初奇怪的问我,怎么了,桥和河怎么了?   我没有说话,既不愿对初初解释,也不希望让她介入我的内心世界。   我被自己刻意与她保持距离的冷漠吓了一跳,似乎以前那个决绝的自己又开始复苏,或者说随着伤口的愈合又有勇气拒绝初初了。我低下头往前走,惭愧与自责使我缄默。   走了约有五六分钟,那家规模并不大的化工厂就出现在眼前了,我刚要进去时,看门的人拦住了我,找谁啊?   我随口说,找你们厂长有点事。看门的翻了个白眼,厂长姓什么?见我说不上来,他冷冷着说,蒙我哪,你小子到底想干嘛?   你这人……初初正要说话,我拉了她就走。   我凝重的表情使初初有些手足无措,她试探的问我,定洛,怎么了?   没什么,我们去吃饭吧。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在单调的街上,我们没有选择的走进了一家叫来春的饭馆。   初初问老板有没有菜单,老板茫然的摇头,我说,随便来两碗面。初初从包里取出餐巾纸,把桌子擦了擦,然后又开始擦暗红色的木筷。   排骨面很香,堆了满满一碗。初初一边用筷子挑面一边说,定洛,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吗?我淡淡的嗯了声,拿起桌上的辣酱瓶往面上倒。   初初微仰起头,唇角含笑的说,其实我不喜欢吃拉面,但是那天我非常开心,觉得拉面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心头一阵寒意,想起很久以前为了瑟瑟去吃那些食物。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哪怕是苦药也觉得甜蜜,存心想讨好对方,保持一致。   那碗排骨面吃得很黯然,我怎么向初初说出决裂的话呢,怎么不让她哭,不让她再一次的哭?   旅社就在面馆的旁边,我和初初理所当然的要了间双人房。负责登记的女人问,有没有结婚证?我说没有。她头也不抬的说,没有就加十块钱。   房间的布置很简单,没有一样东西是多余的,床很大,睡在上面会发出吱吱的声响。初初翻了个身,把手横搁在我的胸前,我小心将其挪开,悄悄的坐起身来穿衣服。走出旅社时,那个女人奇怪的看了我一眼。
无思,无欲,无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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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2-11-25 13: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平静的小镇之夜,小小的,黑黑的,也许千百年来一直如此。城市的日新月异没有波及这里,除了有限的工厂,别的都停留在十年或者二十年以前。可是到底有不同了,那条河已经填没,桥已炸毁。   我走在寂静的街道上努力去贴近这个地方,虽然无法举证,可是冥冥中我知道这里曾经有故事发生,并且与我有关。   当事人竭力回避,竭力把我剔除在外,可我依然慢慢的找回来。定洛镇,这个地方发生过什么事?梦里断断续续的碎片无法拼凑齐整,没有明确的地点、背景、人物、时间。有时看到暗绿色细长的河,上面飘浮着杂物,有时看到一座小小的拱桥,有时听到女人的哭声,低低的,在风里长长短短,隐隐约约。有时会听到“砰”一声,水花四溅。   当我努力想要再近些,再清晰一些,雾就起来了,雾迷漫在记忆里,始终不散。这些奇怪而破碎的梦,没有规律的纠缠着我。   是谁让我走回这条狭窄的街道,路面由石子铺就,家家户户紧闭着门,没有人告诉我,没有人陪伴我,我想要敲那些拒绝的门,汗水湿了后背,我被一个既定的秩序所抛弃,找不到出口,雾一次次模糊了视线,把梦揉成了空荡荡的苍白。   从网上找到那张定洛镇的照片时我如遭雷击,恐惧的发现自己将要接近这个来历不明的梦,而似乎根本不是梦,哭声昭示着一段苍凉往事,“砰”一声,“砰”一声,在依稀可见的桥上栽进水里,一切沉默不语,只有雾绕在定洛镇。   前年河被填没了,桥也消失,这一带发生过的事情被永远的埋葬,忘却。越接近答案越心慌,是谁给了我这个梦,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叫我往回走,我害怕起来。   步行到那家化工厂的门口,月光下只能看见铁门。我伸出手,在铁门上沾了一手的露水。里面是巨大的黑色,这种黑是没有意义的,不知深浅无从探寻,它只是黑,把房子的轮廓与道路的走向都抹杀了,就像是一块布匹平平的展开,或挂起。   往事犹如黑洞般吸纳了当时的悲伤与痛哭,定洛镇已经平复了伤口,只有那个女人还在风里哭泣,在我的梦里哭泣。   回到旅馆时东方已经发白,我坐在床边等着初初醒来,抽完第三支烟时初初才迷惘的睁开眼睛,然后她伸过手来拉我,示意我伏在她身上。   隔着被褥我感觉到初初柔软的身体,我一动不动,初初的手在我脖子里细细的流连。门外有脚步的走动,人们的对话,以及公鸡迟到的鸣叫。   这究意是陌生的地方还是熟悉的地方?   良久,我说,初初我们回去吧。初初用力的搂紧我,搂紧,那样的紧,我甚至不能抬起头,足有两分钟她才松开手。   如果我没有再买一包红梅,如果是这样,那么我还是没有惊动沉睡二十多年的往事,如果我没有问那个老头,如果老头没有回答我,那么此番寻找将只是徒劳。   初初说她有点晕车,去卫生站买点晕车药。我说,那么我在昨天那家烟店门口等你。   老头还是穿着那件藏青色的衣服,他朝我微笑。我付了钱,取出一支烟抽了起来,吐了个烟圈,犹豫片刻问他以前是否有人跳河自杀。   老头漫不经心的说,有哦,一个女娃子。   我缓缓转过身来看着他,他呵呵的干笑了两声,哪里没有死过人呢,不过那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   什么事?我的声音发抖,已经走近了,甚至摸到了往事的衣领,我的手指开始发凉。   那个女娃子和她姐夫好上了,还生了孩子,这种事情要不得啊,孩子一满月,她就跳河自杀了,把孩子放在桥上,呵呵,老头的手无意识的拨着手里的算盘,发出单调的啪啪声,那家人不久后就搬走了,伤心地呐,这么多年都没有回来过。   初初的声音清清亮亮响起来,定洛,可以走了吗?初初拉着我走出了那家幽暗的烟杂店,我被眼前的阳光刺痛了眼睛。   我试着把自己的猜测和老头的话衔接起来,恐惧的发现那个死在河里的女人应该与我有着莫大的关系,而这种关系除了母子没有别的可能了。   我没有证剧,只是推想,由于惊慌失措,所以一路上都微微发抖着,初初奇怪的问,怎么了,定洛,你也晕车?   我含糊的点头,她急忙掏出白色的晕车药放在我的手里,然后拧开矿泉水的盖子递给我。   我安静的听从她,把那些阴暗的猜测和着矿泉水咽进了胃里,它们在胃里翻腾,试图扰乱我的思维,它们又回来了,零零碎碎的纠结在一起,在我的五脏六肺里奔跑,呐喊,我拼命的要按纳住这些疯狂的意念,我拒绝它们真的告诉我,拒绝它们彼此合情合理的汇成一片,天衣无缝的生长成一个骇人的声音。   我努力的深呼吸,告诉自己这只是荒唐的臆测,仅仅是做过噩梦,而噩梦不能代表什么。我艰难的驱逐着那些阴沉的枝节末叶,可它们坚决的驻扎下来,一次比一次更为清晰而强大。   我痛苦的呻吟着,初初把她的手覆在我的额上关切的问,定洛,你怎么样,晕得厉害么?我说不出话来,难以形容的恐惧把我淹没了,它们试图将我过去的二十三年一举掀翻。   在桃花坞的房子里我也逃不开如潮水般涌来的阴沉,纵然阳光明媚。我取出久已不碰的吉他,抱在怀里拨弄。   我和这乐器已经陌生了,它发出的声响怪异而尖锐,不能缓和我,平复我,反而使我更为焦躁不安。我神经质的反复弹着《小草》,那首多年前的儿歌跌跌撞撞的出现在空气里,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   我低低的哼唱着这几句,然后泪水无声无息的落下来,有一滴落在手背上,手一抖,琴弦发出歪斜的一声怪叫,一切归于哑然。   那时应该是十岁,我缠着程集先生教我唱歌,他慈爱的摸着我的头,我唱一句你学一句哦。程集先生的声音很好听,他说定洛真聪明,一下子就会了。   我睁大眼睛问他,我也是小草吗?程集先生俯下身,很认真的说,定洛是一棵讨人喜欢的小草,慢慢长大。   爸爸你也是小草吗?   程集先生眯着眼睛说,我呀,和你妈妈一起慢慢变老。   我用力的点头,眼睛明亮的说,爸爸,你和妈妈变成老草时,我会照顾你们的!   程集先生爽朗的笑起来,算数么?   我伸出胖胖的手去和程集先生拉勾。   回忆往事我的心剧烈的疼痛起来,程集先生那样的善良,我有什么理由恨他呢。在那个阴雨绵绵的清晨,我打电话约程集先生见面。他在电话里说,好啊,我们父子俩很久没有聚一聚了,定洛,是在那家十全街的茶馆吗?   是,下午三点,我说。   茶馆里流淌着寂寞的歌声,穿着红色旗袍的服务生帮我把伞挂在钩子上,茶馆里只有两三桌人闲闲的坐着,我在二楼上挑了个僻静的位置专心致志的等待程集先生。   我不时的看表,时间分分秒秒在流逝,距离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近得让我心慌意乱,我几乎想夺门而逃,可是对于真相的渴望使我无法迈开脚步,我渴望赦免程集先生,我渴望他是清白的,无罪的,我渴望一切果真是我的梦魇。   我那样信任的程集先生是一尊佛,是我心中不可动摇的依赖,可是这些正在被瓦解,被否认。   两张照片使我嗅出了往事的方向,我被一种存在已久的神秘力量所牵引,一步步找回了定洛镇,那里真的有人死亡过,而杨青女士和程集先生对于这个地方讳莫如深,我不得不心生疑窦。   他们为何只字不提,有何难言之隐,而我的生母究意是谁,她为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和程集先生的故事,和杨青女士的故事,以及他们三人之间的纠葛,为何统统没有人来向我解释?   程集先生点了两杯碧螺春,一碟花生米,微笑着说,定洛最近气色很好啊,哪像我,一到这种天气就关节炎作怪,岁月不饶人啊。   我淡淡的说,当心身体。   程集先生说,你母亲最近头疼得很厉害,你有空去看看她,顺便带女朋友一起啊。   我没有女朋友,我语气生硬。   程集先生笑笑,纪小姐很不错。   我拿了颗花生米往嘴里扔,若无其事的问,爸爸,我的名字是一个地名吗?   沉默,难堪的沉默。   程集先生站起身替我倒水,可是手有些颤抖,茶水洒在了桌上,程集先生颓然放下茶壶,坐下身去,像个孩子一样哭了起来。   我静静的看着程集先生的悲伤,我知道他已经忍了太久,太久。他一直想告诉我,所以给了我一个破绽,他给我起名程定洛,有心让我得知,他只是自己不能告诉我,他无从启齿,这悲伤而无可挽回的往事缓缓摧毁他,折磨他,使他变得宽容而缄默。   而杨青女士则不同,她对于我有着复杂而无法排遣的恨意,虽然基于亲情,也想试着善待我,希望我有出息以告慰亡灵,可她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包容我,我的存在提醒着她的不幸福,她曾经为自己的妹妹所困,然后又被我所困,她的一生一直不曾得到程集先生的完整。   她易怒,她痛苦,她站到生活的另一面去,把我当成仇恨的对象,或者我母亲的替代,她的恨不曾因为母亲的自杀而消失殆尽,程集先生越内疚,越疼我,她越痛苦不堪。   她一直想要把真相揭晓,当我洞悉秘密后她如释重负。如果死是彻底的解脱,那么活着便是负罪。   起先也许无辜,却因为享用了生命而变得有罪,或者因为使他人死亡而变得有罪,或者,或者别的可能。使生命伤痕累累。   程集先生一直在哭,他比我想像要脆弱许多,谈话已经结束了。   我望向窗外,阴雨天气色彩灰败,低郁烦闷,一切低回不已,一切在千转百回里静静消失。街上行人来来往往,车子呼啸而去,路边的那只大大的黑色垃圾桶仿佛装满了沉重的心事,心事,有时是一种垃圾,必须倾倒而出。   所以那些有罪的人需要神父的左耳,在倾说的同时完成了拆卸。   我知道故事到此为止了,犹如找到了一堆灰,只要风一吹,就挑起了火光。可是我所能做的就是让往事继续沉睡,如果接近了,如果确认了,反而更加艰于背负。   放弃了追问,放弃了对梦魇的探寻,我站起身,走出了这家茶馆,程集先生在座位上叫我的名字,定洛,定洛,仿佛在翻动往事的扉页。   我一边下楼梯一边朝他挥挥手,服务员给我递上了伞,我道了声谢谢,平静的迈开脚步。   这一些似乎已经尘埃落定了,我的困惑得到了解答,虽然不曾从他们嘴里得到整个故事,这些我不要了,让它们都过去吧,不要成为我心灵的枷锁,我不可能因此而否定程集先生,甚至杨青女士。   在桃花坞的街心花园里,八月桂花飘香,阳光懒洋洋。   我和初初坐在花园里的石椅上,看着几个小孩子扔面包屑喂池里的金鱼。初初穿着白色的裙子,扎着马尾辫,清爽的脸上有温柔的微笑。   我对她说,初初,我有话要说。初初弯下腰,拾起地上的小石头往水面上一扔,石头紧贴着水面一连跳了四次才沉入水中。   我说出决绝的话,初初没有像上次那样发了疯的哭喊,她用平缓的语气说,你真的会说呢,定洛,我知道你会的,我对你一次次的失望,终于变成了绝望。她抬起头看着我。   我想拥抱她,给她一些安慰,可是没有,我只是看着她的泪水从美丽的眼睛里流出来,只是看着她脸色苍白,死一般的绝望在她年轻的脸上铺展开。她牢牢的看着我,然后突然跳起来,飞一般的奔跑,她拼了命的跑,以至于趔趄了一下,摔倒在二十米开外。我急忙追上去,可是她迅速的爬起来,继续往前跑,她只是跑,只是往前,她淡蓝色的坤包掉在了地上,我一边拾起来一边大声的喊,初初,初初!   跑跑跑,路在眼前无限延伸,路张开了网,命运在前面静静等候。   我被这种不祥的预感所惊醒,我听到了女人的哭声,忽然明白梦中的哭声其实是初初,风把她的哭声送到了我的耳边,满天都是初初的哭声,隐隐约约时断时继,凄厉而永恒。   初初盲目的奔跑,在中山南路的路口被一辆卡车所撞飞,初初的白裙子染红了,她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在一刹那,我失了声。初初的身体被震飞,高高的飞起,重重的落在一家拉面馆门口。   福记拉面馆。   兜兜转转,我和初初又回到了原地,在福记拉面馆,初初怯怯的看着我,喜欢我,从此爱上我,而我从来不曾爱过她。   她说,定洛,我知道自己没有一种能力——我没有使你爱上我的能力,这应该是我自己的问题,真的。   八月的苏州,空气里流动着桂花的清香,还有栗子略带甜味的香气,这个季节还有最后的葡萄,初来的青桔。   这是不能不过去的岁月,这是不能不分离的我们,这是伤心到崩溃的安静,这是看不出结局的情节。这是路人云涌的时分,他们惊叫,围观,和我一起目睹了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   初初成了我生活中一个无法碰启的名字,一个缺口,她用这样的方式存活在我的心底。   我明白了绝望的含义,明白了为什么母亲会把我放在拱桥上,自己却一跃而下。我明白了致命的绝望将使人心如死灰,在没有出口的奔跑里,把生命挥霍干净。   初初也是如此,她跑跑跑,逃逃逃,满世界都是我冷漠的话。   我也明白了为什么在母亲死后,杨青女士和程集先生离开了定洛镇,并且尘封了这个地方。   八月宁静的阳光,整个世界懒洋洋,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纷争,这个叫纪初初的女孩消失了,沉入记忆的河水里,在我梦中隐约有哭声,不愿离去,此起彼伏。[upload=jpg]uploadImages/2002112513401474015.jpg[/upload]
无思,无欲,无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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