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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11-25 13: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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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看出眉目后,私下里对我说,小程,还是你行啊,纪初初很倔呢。
初初常常会来帮我洗衣服,拖地板,做完家务后就坐在床边细心涂护手霜。在多次的试探与较量中,我终于把关系推进了一大步,也就是说把她衣衫褪尽。
可是初初始终不与我上床,那天我不耐烦了,你是不是逼我娶你,啊?
初初低着头说,不是。
我拉长了脸,那为什么?
良久,初初温暖的身体贴过来,在耳边说,定洛,我爱我吗?
她的声音和身体都微微颤抖,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惧传染到我身上。我紧紧的抱住初初,她身上有美好的香味,那种纤尘不染的天然体香。
初初为了不给我添麻烦,很快就换了工作。她没有搬来和我同住,每次来看我都要转三次公交车。我没有给她钥匙,她也没有要求,交出钥匙就意味着交出一部分自由,我知道我并不愿意把这些呈给初初。
我喜欢明丽的女人,比如任桃露,风情万种,活色生香。
第一次在良行夜总会看到桃露的时,就想和她在一起,长久的在一起。初初不知道这些,她依然温柔的爱着我。
我养了一只叫大侠的狗,大侠体格庞大,目光凌厉,很有些狰狞的意味。大侠和初初很投缘,每当见到初初就飞快的跳起来舔她的脸。大侠的饭量很大,每天吃的肉可以把我逼疯,大侠是个无底洞,我赚钱的速度赶不上他吃肉的速度。
我总是狠狠的斥责它,注意控制食量!大侠引颈嚎叫起来,嚣张的样子有点像狼,这让我脸色变得柔和。然后我自言自语,为什么不养一只哈巴狗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直是初初在照顾大侠,初初一有空就会带大侠出去溜达,晒太阳,和附近别的狗交流感情。大侠就像将军一样神气,那些狗都夹紧尾巴,不敢喘气。
初初给大侠喂肉时温柔的说,大侠,慢点吃哦。我在旁边听得牙酸,拍着初初的肩膀说,一只狗,至于嘛,扔地上不就完了。
初初抬头说,你这人太没爱心了。我伸了个懒腰,爱心要用在刀上,别像天女散花一样,搞得普渡众生,那多不矜贵。
初初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我越来越喜欢任桃露,她喜欢穿灰色的长裙,系带的凉鞋。每次我去酒吧找她,她总是向我眨眨右眼。桃露笑的时候把头抬得高高,有一种任性而放肆的美丽。走起路来婀娜多姿,人未近,香先袭。
我把脸贴在桃露光滑的手臂上,贪恋着她的气息。我说,桃露,这是什么香味?桃露抽回手,点了支烟说,你管呢,反正不是乳香。她自己先哈哈笑起来,眯起眼睛说,程定洛,你老是来看我,我会误会的啊。
不,不是误会,我凝视着桃露的眼睛,我是真心喜欢你。
桃露笑得更响亮了,不是的,我是说——会误会你缺少母爱。她把脸凑到我耳边,我比你大五岁。
五岁又怎样?我爱桃露,想得到眼前这个明艳的女人,妖娆的女人。我的手在她的背上流连不已,这充满了诱惑的背部是一大片细腻而柔嫩的白。
爱上桃露后我变得很忙,晚上再没有时间陪初初了,不时以各种名义搪塞她,有时说加班,有时说朋友聚会,有时说上夜校。初初疑惑的看着我,哪个夜校,什么专业?我信口胡诌说中山进修学校,学动画。
那天凌晨,我从良行酒吧里出来,桃露拿着安全帽跟在后面问,去哪吃夜宵?我一边发动摩托车一边说,胥江路有家馆子很不错,那里的宫宝鸡丁绝对一流,保证你吃得欲死欲仙。桃露举起安全帽向我砸来,我笑着侧身一闪,笑着,然后笑容凝固在脸上,我看到了初初,她在不远处安静的站着。
桃露坐上了后座,抱着我的腰说,定洛,开车啦。我坐正身体,硬着头皮从初初身边飞驰而过。有一瞬间我觉得伤心,竟然真的不会为初初停留。
我已经作出了选择,把冰冷的结局丢给初初一个人去面对。可是她只字未提,依然面色平静的替我做家务,照顾大侠,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我忍了两天,实在不愿意再等了,拉住正在洗碗的初初,主动说,你前天晚上看到的女人叫任桃露。初初淡淡的嗯了一声,继续低着头洗碗。
我喜欢桃露,初初你明白吗?
明白,初初拧紧水龙头,把一大叠碗倒放,滴干水后放进橱里。我以为她会坐下来和我细谈这件事,哪和她一个转身又去卫生间洗衣服了。我跟过去,站在她身边说,初初,对不起,请原谅。
初初把脏衣服放进洗衣机,拎起洗衣粉袋往下倒,她到底失控了,整袋洗衣粉一下子都掉下去了,白白的像小山一样堆积在衣物上。初初拎着空袋子哭了起来,我双手轻搁在她肩上,她转过身来,把脸埋在我的胸前。我狠着心重复了一遍,初初,对不起,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好吗?
话音未落,初初像发了疯的用力一推,我重重的撞在墙壁上。初初哭喊着,程定洛,你当我是什么,我恨你这样对我!
大侠出现在卫生间门口,厉声嚎叫起来,眼睛死死的盯着我,仿佛随时会扑上来狠咬一口。初初走过去,蹲在地上抚摸大侠的头。大侠眼睛里的凶光越来越浓,我恐惧极了,这狗怎么吃里扒外成这样?难道我不是它的主人吗?
初初不再来了,桃露则不愿意来,她说那哪是狗,分明是狼!为了桃露,我忍痛将大侠送给一个小郭,他在僻静的效区租了民房,很需要这样智勇双全的狗。
我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把大侠送到了那里,将一块准备好的大排扔到地上,大侠低头猛吃,我立刻跨上摩托车,头也不回了逃走了,远远的,还能听到大侠悲壮的嚎叫声。
我有一点难过,但是为了桃露,桃露,我爱这个女人,我为了桃露改变了许多,而桃露不为所动,她还是以前的桃露。
我期期艾艾的,想让她换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她瞟了我一眼,你介绍我每天赚三百块的工作?我默然。隔了会,桃露说,你不要对我有任何要求,好吗?
我苦笑,程定洛你凭什么叫任桃露跟你?你根本就不可能养活她,除了爱她别无所能。
喜欢桃露的人有许多,朱董就是其一。他靠制鞋起家,常常嬉笑着说,我就一卖鞋的,哥几个别欺负我啊。
我和朱董的冲突是为了桃露,朱董趁着酒意在桃露胸前乱摸一气,我脸色大变青筋暴起,举起酒瓶就往朱董头上砸。
场面死寂一片,朱董不置信的用手抹了下脑袋,然后杀猪般惨叫起来。他可能从来没见过自己的血,跌跌撞撞,碰倒了高脚凳,重重的摔在暗红色的地毯上。
周围的人这才反应,手忙脚乱的涌上前去扶起朱董。我知道自己闯祸了,酒吓醒了大半,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
有人在打电话叫救护车,有人找来干净的白布包住朱董的头,有人搬来沙发要安置朱董肥重而呆滞的身体……
音乐还在缓缓的流淌,灯光也暧昧如故,桃露怔怔的看着我,眼神迷惘。
朱董在医院里放出话来,要剁下我的一只手——举酒瓶的右手。夜总会的妈妈桑叫我去外地避避风头,几个相熟的朋友也在帮我斡旋,甚至想到让程集先生出面试试。我关掉手机,拒绝这些好心的建议。右手对于我来说并非最重要的,并非。哪怕我必须依靠右手才可以工作,才可以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的绘画,摄影。
桃露不肯接我电话,我一直拨,一直拨,拨到她关机,然而她一开机马上又接到我的电话,我一直在不停的拨。桃露的声音很疲惫,她说,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我问她在哪里,她说我很烦,你懂不懂?
桃露,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回来!我在电话里大声的说。
桃露冷笑,你想做一只手的人?用脑子想想,朱董不会放过你!
我宁愿被剁下右手,也不要你受到伤害。
这句话是真心的,桃露听懂了,所以良久沉默。我在沉默里听到了她的呼吸声,甚至闻到医院里特殊的药水味。她——在医院里,和朱董一起,在这冰冷的寂静里我忽然明白了她的去向。
恍惚间,桃露凄然的声音在耳边掠过,知道吗,他当时把手放在我胸前,把一卷钱塞进我衣领里,我很开心,很开心,你不应该多管闲事。
我打了个寒战,剧烈的痛苦就像闪电,把我的心震裂。有些情感的碎片从空中落下,有一些则消失于茫茫夜色,或者如利器般直直的插进我的肌肤,我被命中了,即将崩溃,崩溃在感情的无边沼泽里。我第一次强烈的觉得自己如此软弱,可以被伤害。
只有声音还在兀自挣扎,桃露,我爱你,那样爱你。
我要陪朱董,喂他吃药,桃露低低的说,我要挂电话了。
我不需要你这样牺牲自己,我恨你!我对着空空的话筒奋力的说,奋力,结果这句奋力的话夭折在喉咙里。我想把这句话呈现于空气,可是张开嘴,只能发出悲悲戚戚的哀号。
我不会恨桃露,不会恨这个牺牲自己来保全我的女人。虽然我不要她这样,可她也不要我那样,我们急于为对方做点什么,急于证实爱情的存在与力量。
日子就这样平静的过去了,没有人突然从角落里冲出来,举刀剁下我的右手。我在夜路上流浪,坐在夜宵摊上喝酒,我等着有人来袭击我,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情愿发生点什么,以此证明桃露没有为我牺牲。
一个朋友上门来看我,他叫我把胡子刮干净,去良行夜总会喝酒。我不肯,他说,风声过去了,桃露早就替你摆平了。
我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他坐在沙发上邪邪的笑,哥们你也别往心里去,桃露和老朱眉来眼去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这么一闹逼得她傍大款,做了婊子还立贞洁牌坊呢。啧,两全其美!
我没有替桃露分辩,脑子里空荡荡的。
也许真的是为了自己,桃露才委身于朱董那样的男人,一个谢顶的肥胖的中年男人。桃露,我心爱的桃露离我而去。
在这样灰败的时候接到了小郭的电话,他说大侠死了,不知道谁给它吃渗了毒的肉。我厉声质问小郭为何没有照顾好大侠。他听出我声音里的异样,慌慌张张挂断了。
我疲倦的生活着,在发薪的那天和老板大吵一场,他说我请假太多,扣了我四分之一的薪水。我向他拍桌子,命令他把钱吐出来。
他气得满脸通红,程定洛,想想是谁栽培你!
没什么好想的,我本来就是忘恩负义的人。我冷漠而坚决的一把拎起他的领带,从他的钱夹里掏出几张钱来,他吓得目瞪口呆。
我松开他,慢慢的退出了这家婚纱影楼,退出了我过去的生活。
在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都陷在暮气沉沉的氛围里,不愿意工作,也不想与人接触。每天从中午醒来,趿着拖鞋去附近的网吧打三角洲,幻想自己真的是手握机关枪的勇士。那里有许多的小孩子,我混在他们中间显得唐突。我不和别人说话,哪怕网吧老板给我递上茶水都懒得道谢。
那个倾盘大雨的午后,初初打电话给我,一声熟悉的“喂”,使我恍如隔世。看着玻璃门外肆意横飞的雨,有一种不曾褪色的伤感。
我走进雨里,听任大珠小珠在我身上扑打,衣服很快就湿了,鞋子因为湿重而举步艰难。当我站在那家烟杂店门口时,不得不抹一下脸上的雨水以便看清初初的容颜。
初初以前也在这家小店里给我打电话,然后等我从某个地方赶回来。小店老板很喜欢她,每次都用嫉妒的眼神打量我。
初初买了一大堆食物,她撑开紫色的伞说,定洛,雨下得好大。小店老板接过话茬说,是啊,天气预报说明天也会下雨。
初初高高的举着伞,小心翼翼的向我这边倾斜。我想对她说没有关系,反正已经淋湿了。可是我懒得多费唇舌,就这样眼看着初初和我一样,被这场漫无边际的大雨所吞噬。
初初换上了我的白色衬衫,然后倒了杯热水递给我,定洛,大侠呢?
送给小郭了,我迟疑了片刻,初初皱了皱了眉头说,小郭那人不细心,会不会虐待大侠?
不会,我简洁的说。
找个时间带我去看大侠,好么?初初蹲下来,把手放在我腿上。我无以作答,于是凑过去吻她,初初温暖的身体和以前一样,我已经忘记以前是几时的事情了。我想像着桃露,甚至瑟瑟。
瑟瑟在那间小屋里狠狠咬了我一口,她放声大笑,长发绕在我身上,模糊了视线,我在那些丝丝线线里穿行,寻找。
阿对这个生命突然消失后,那间房子就空置了。房东大为恼火,他一边撕下墙上的裸体画,一边骂道,还欠我两个月房租呢,他两脚一伸跑了,我这房子还有谁敢租!把价钱降低一百块都没人要!
我从地上拾起一张裸体画细细端详着,画中的裸女左手扶住肩上的石罐,腰部系着白色的布匹,整个柔软的上身就这样干净的裸露,神情忧郁而怯弱,胸部盈盈一握,秀丽得叫人爱不释手,而腰肢简直完美,仿佛随时可以款摆。
我凝视着画中的女子,莫名的悲伤得几乎使我哽咽。画中的女子素面朝天,眼波流转,虽然裸露却不妖邪,反而有一种令人不敢逼视的纯真。
任桃露从画中走出来,看似弱不惊风却放肆大胆,那抹玫瑰紫吻住了我的眼,我们注定要相逢,在生命的某一处,在良行夜总会幽暗的灯光里。
我本想自己保留这幅画,可是瑟瑟喜欢,说要裱起来作纪念。她取走的瞬间我记住了那张脸,那种不会磨灭的风情。
我知道那是桃露的从前,桃露也曾清新如水滴,可她到底匆匆忙忙的沾上了烟火气,纵然我把爱情呈上,她的眼睛也再不能明澈。
这抹清澈转了个弯,从初初的眼睛里亮出来。初初把我当成唯一信仰,重新回到我的生活里,对我没有要求,细致而温柔的爱着我。
初初帮我交纳煤气费、电话费、水电费,各种食物装满我的冰箱。她忙里忙外,把我的生活打理得一丝不乱井井有条。我还没有力气拒绝她,她那样爱我,天真而热烈,不求回报。
某一天我在阳台上抽烟,忽然觉得这是一厢情愿的囚禁,初初不要我离开她,想成为唯一内容。可我却深深知道这不过是暂时的,我不要这样的生活。
杨青女士回来取一些证件,在她翻箱倒柜时我突然问她有没有我的出生纸,杨青女士猛然转过头来。
你不是我母亲吧,我终于说出了这句话,这句话酝酿多年,终于平平稳稳顺顺当当的陈述清楚。
杨青女士竟然没有触电般跳起来,反而用一种深不可测的平静与冷漠与我对峙。我以为杨青女士会有很多疑问,比方我从何得知,知道多久,可她一语不发,面不改色。我所了解的杨青女士不是这样的,她应该情绪失控,极力否认。我这句石破天惊的话落在她没有准备的身上,竟然失去了力道。
我曾经很多次设想可能的交锋,我控诉他们剥夺了我的知情权,把我置于假象里一瞒就是二十多年,我控诉他们自私的行为伤害了我,然后他们哭泣着把过去和盘托出,以此奢求我的原谅。我是被伤害的,无辜的,有足够理由来怨恨。
可是杨青女士没有接招,我们对峙很久,用眼神交换了对同一个秘密的认可。
她默认了,不反驳。于是我也恍恍惚惚,以为自己什么也没有说,那个秘密其实没有被惊动。
医院里打电话通知我时,程集先生还在抢救。我和初初赶到医院时,杨青女士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她衰老的脸上有泪痕未干。
初初俯下身柔声问她,阿姨,情况怎么样?杨青女士眼睛红红的,虚弱的摇头。
杨青女士拉着初初哭诉,说程集先生一直以来身体都不好,常常为了拿下一个合同而两三天都不睡,为了买到便宜的原材料自己一个人跑到外地去。
初初低低的安慰着杨青女士,就像天使一样。
四十分钟后,程集先生脱离了险境,医生对我说,还好送得早,以后小心些。我连忙向他道谢。
程集先生康复得很快,我陪他在医院里散步时他对我说,心脏病发作真可怕,我差点就醒不过来了吧。
我握住他的手,诚恳的说,爸爸,你以后要多加注意。
程集先生穿着白底蓝条纹的衣服,经历了这次生与死的动荡后,程集先生明显老了,他笑的时候很疲惫,定洛,有件事情想问你。
什么事?
假如有一个理由,你会不会恨我?程集先生用低沉的声音问我。
我站在原地,原来杨青女士已经将那天的对峙转告程集先生了。他往日的干练一下子卸掉,那张憔悴的面容让我心酸。我强行压制了好奇的念头,缓缓摇了摇头。
程集先生在阳光下沧桑的笑了,我决心不再问这件事,没有什么比程集先生的健康更重要了。
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周末的下午,初初心血来潮的进行大扫除。她把家俱的位置都挪了方向,还兴致勃勃的爬到阁楼上整理旧物。
我不耐烦的催促她快点,好半天,她探出张灰蒙蒙的脸,用奇怪的声音问我,定洛,你的名字是一个地名吗?
什么?我皱着眉头。
初初举起手里的东西说,有张照片,你自己看。她手一松,照片缓缓的落下来。我弯下腰,从地上拾起来,照片上是一个胖嘟嘟的婴儿躺在摇篮里开心的笑,照片背面草草的写着“一九七八年,摄于定洛镇”。
我怔怔的,那个已经决心放弃探寻的秘密又浮上来,杨青女士和程集先生从来没有提起过我的名字是一个地名,也不曾说过有这样一个地方。定洛镇究意发生过什么事情,为什么被尘封了?
我跑到网吧去搜索这个地方,初初在一边说,瞒远的啊,而且很偏僻呢,你怎么会出生在那个地方自己却不知道?我靠在椅子上,轻轻一点鼠标,从上至下,慢慢出现了一张定洛镇的风景照片。
定洛镇,那张宁静的地方,一条狭狭的街道,依稀可见远处的小桥流水。
我本来想独自去寻找那个叫定洛的小镇,可是初初执意前往,我只好带她同行。火车只能坐到苏州,然后在苏州火车站向出租车司机打听。
一个胖胖的司机说,去定洛啊,一百块。初初用清脆的声音砍价,司机咕嚷了半天才答应七十块。
车子向着西面前行,司机仿佛喃喃自语,去定洛作什么呢,又没什么特别的。
初初依偎在我怀里,闭着眼低声说,真希望车子永远不要停。我抚摸了下她的脸,眼睛直视前方,路是平坦的,两边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司机把频道调到浙江的某个电台,那个唠叨的主持人不断的重复着,听众朋友好,听众朋友下午好,有些刚刚打开电台的听众朋友下午好。
车子乏味的开着,也不知过了多久,司机打断了那个饶舌的主持人,同时打破了安静开口说,两位就在前面下车吧。
到了?我问。
马上就到镇上了。
下了车才发现所谓定洛镇根本只是一条街,从南到北,一条街约长百米。路两边有商店、邮局、派出所,也有旅社、浴室。街上的实景和网上那张照片有很大出处,我留意观察了,这里没有河,也没有桥。
于是走进一家杂货店买了包红梅香烟,问老板镇上是否有桥与河。老板是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他瘪着嘴说,以前有的啊,前年桥炸掉了,河给填了,呵呵。
我哦了一声,问他河的原址。老头说往前走,然后向左,现在是一家化工厂。
初初奇怪的问我,怎么了,桥和河怎么了?
我没有说话,既不愿对初初解释,也不希望让她介入我的内心世界。
我被自己刻意与她保持距离的冷漠吓了一跳,似乎以前那个决绝的自己又开始复苏,或者说随着伤口的愈合又有勇气拒绝初初了。我低下头往前走,惭愧与自责使我缄默。
走了约有五六分钟,那家规模并不大的化工厂就出现在眼前了,我刚要进去时,看门的人拦住了我,找谁啊?
我随口说,找你们厂长有点事。看门的翻了个白眼,厂长姓什么?见我说不上来,他冷冷着说,蒙我哪,你小子到底想干嘛?
你这人……初初正要说话,我拉了她就走。
我凝重的表情使初初有些手足无措,她试探的问我,定洛,怎么了?
没什么,我们去吃饭吧。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在单调的街上,我们没有选择的走进了一家叫来春的饭馆。
初初问老板有没有菜单,老板茫然的摇头,我说,随便来两碗面。初初从包里取出餐巾纸,把桌子擦了擦,然后又开始擦暗红色的木筷。
排骨面很香,堆了满满一碗。初初一边用筷子挑面一边说,定洛,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吗?我淡淡的嗯了声,拿起桌上的辣酱瓶往面上倒。
初初微仰起头,唇角含笑的说,其实我不喜欢吃拉面,但是那天我非常开心,觉得拉面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心头一阵寒意,想起很久以前为了瑟瑟去吃那些食物。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哪怕是苦药也觉得甜蜜,存心想讨好对方,保持一致。
那碗排骨面吃得很黯然,我怎么向初初说出决裂的话呢,怎么不让她哭,不让她再一次的哭?
旅社就在面馆的旁边,我和初初理所当然的要了间双人房。负责登记的女人问,有没有结婚证?我说没有。她头也不抬的说,没有就加十块钱。
房间的布置很简单,没有一样东西是多余的,床很大,睡在上面会发出吱吱的声响。初初翻了个身,把手横搁在我的胸前,我小心将其挪开,悄悄的坐起身来穿衣服。走出旅社时,那个女人奇怪的看了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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