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的交通队叫JS中队(大家表想错哦),我们三个人直接进了事故一室,继续给我测酒精,结果当然是酒精含量0咯。Tablet PC又出了毛病,打印不出来现场勘查图,按规定,不得用手绘图,必须用电脑出图,JC丙按惯例骂街,骂LX,JC丁则比较敏,一指我,“他可能会,他还提了个电脑呢。”我当然会咯,三下五除二。 接下来,他们要到医院去看望伤者,我提出我很关心伤者,我要搭他们的车去,被拒绝了,要了我的手机号,让我坐在JS中队门口等电话通知,不得离开交通队,不过也木有限制我,我可以自由走动,这时已经am10点多了。走廊里墙壁上有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我认真地学习了起来。 正在学习,来了一辆甲C005xx的奥迪,下来几个人,为首的是个上校,气势汹汹地走进来,打听刚才十八里店撞人的司机在哪里。交通队的咨询mm不知,我主动走过去,站在上校对面,“我就是那司机,你找我什么事?”那几个闻听此言,都开始上下打量我,上校眼一瞪。说……“人都被你撞伤了,你怎么不到医院去交住院押金,X(此处省去1字)事木有,在这里干什么?” “您是哪位啊?” 上校不愧是个当官的,几句话就介绍了伤者和丈夫的情况。丈夫以前是上校的兵,负责开车,复员之后,在上校的安排下,木有回湖南老家,而是进入了一家大公司,给公司领导开车。还把妻子接了过来。每天,丈夫开着JW,送妻子去卖木地板,然后去接公司领导上班。 后来我回家上网查询,那家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非常有钱。原来是“总后”开的,后来国家不让军队开办、经营企业,那家公司就名义上与解放军脱离关系,“独立”了出来。 我估计这就是丈夫打电话叫来的人。看他嚣张的气焰,我仿佛看到了路面上的左冲右突的野蛮军车,开军车的一贯藐视交通法律,不尊重其他人,今天有人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 “X事木有,X事是什么事啊?这还有女同志呢,你嘴干净点。去医院?我是挺想去的,不过JC叫我在这里别动,等候处理。” 上校被我气着了,退后。 一个军裤,便装夹克混穿的人出来(以后在责任认定时经常出场,称为夹克):“你别这么说话啊,不说这个了。不让你走,那你把钱拿出来,我们先去交押金。” “交押金要多少钱?” “你先掏个3w5w的,不够再交。” 我一听他要3w5w的,我木有啊,我身上只有1千多元钱,那是准备下午早点溜,去缴养路费的。 明告他:”木有。“ 刚才在楼道里学的,事故处理办法中写道,伤员送往医院,由交通事故处理民警指定缴纳押金的一方。 木有民警指定我交。 他们显然不相信我木有钱,用不信的眼神回答了我。也是,有一种观点,你开的起车,你还木有钱? 无奈,他们又走了,我估计是筹钱去了。 看着他们的甲C奥迪一溜烟地跑了,我想,我该怎么回去?待会又来打嘴仗,我怎么办?这里地处5环边上,人车稀少,打个车估计很难,叫人来接我,叫谁呢?单位同事不能叫,还要朝夕相处呢,给自己留点面子。交Xsara网友吧,他们会理解我,也不会恶意误会我。叫古力特吧,他离这里近(相对来说),又和我很好。打嘴仗叫谁呢?叫鞋垫吧,我们也有军官!有他们给我站脚助威,我谁都不怕!嗯,打电话,不巧的是,这两个LR都有会要开,都是粉重要的会。不过鞋垫还是冒着被上司骂的危险走了半个5环来到了JS交通队,因为我当天心神恍惚,还给他指错了方向,害得他跑到马路对面去了,当他去掉头时,我盘算着,等他掉头回来,我们先去吃饭,已经pm 1:30,我一天水米未进呢,管他什么不许离开。 该着我倒霉吃不上饭,就在等他的时候,JC丙和JC丁回来了。JC丙整理勘查文件,JC丁则给我做《询问笔录(第一次)》,就是问时间地点姓名,经过,从出家门开始说,一直到报警之间的详细过程。鞋垫来了,不能进,隔着窗户看了看我,我估计我当时样子非常可怜。鞋垫的上司催得急,他又走了。都说完了,写了五大篇信纸,JC丁拿出印泥,每篇签字,每篇按手印(右手食指),最后一页还要顶着JC的字写上”以上五页本人全阅读过,与本人所述一致。“《询问笔录》我看过无数份了,木有想到我也成了被询问的当事人。真是世事无绝对。询问笔录格式: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我叫xyz。 问:你还有别的名字吗?曾经用过什么名字? 答:有别的名字,是米其林轮胎人。(???!!!) 问:你的住址? 答:q市d区e路12号 问:你有驾驶证么?驾驶证号是多少?准驾车型是什么? 答:有,13124381209471289, C ……………… ……………… 问:2004年4月30日7点,你在干什么? 答:我从家里出来,开车上班。约8点到达四环十八里店北桥,我以80km/h的速度行驶在最内侧车道内,我右前方有一辆面包车,车牌号我不记得,从车的前面突然蹿出………… 问:事故发生后,你做了什么? 答:我打开双闪,打122报警,下车抢救伤员。 做完了笔录,我被批准在院子里自由活动。我木有去活动,而是继续在楼道里面壁学习事故处理的法规。其中有一条提到,在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若行人身亡或重伤,机动车又木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次性赔偿行人的经济损失的10%,而经济损失是怎么计算的呢?法规中也有项目。我当时假设她死亡,那么包括以下项目: 1、医疗费,医院收的费用,比如急救车费,检查费,药费,病床费,手术费等等。我估计在5w左右。 2、停尸费,尸体存放的费用,医院的太平间要收此费,尸体转到清河的法医鉴定中心后也要收此费,比医院太平间更贵。此项费用我木有办法估计。 3、丧葬费,尸体火化、埋葬的费用,按照案发地的最低档次丧葬价格计算,我估计要1w元。 4、营养费、护理费我估计我这个案子木有。 5、交通费,住宿费,包括家属来往于交通队、医院、住地等相关地点的费用,还有死者的直系家属从家里到北京的往返交通费。以及在北京住旅馆的费用我不知是否允许坐飞机,就按一个人坐飞机算,此项5000元。 6、死者的工资,按照案发地的最低工资计算,十年。不细算,只是为了心里有个数,5w。 7、死者生前有被抚养人,那么要计算被抚养人到16岁之前的生活费(按照低保的数字计算),她有6个月大的孩子,我假设她只有一个,估计为7w 还有几项,我觉得都不是什么大头了,就木有算,这么看来,假若她不幸死亡,而我木有责任,则要赔偿她大概2w元,而她的继承人,应该给我修车,当然,我是不会这么不知好歹的。 以上假设她不幸去世。若她经过抢救,奇迹发生,她活下来了呢?怎么算? 在做笔录的时候,我问过JC丁,关于伤者的情况,他简单地转述了医生的话,伤势如下,全身多处开放骨折,软组织挫伤,内脏暂无问题,双眼视网膜脱落,颅骨骨折,颅内多处大出血。 估计治好需要做开颅手术,此项手术费用极高,而且,治好后也是残了,说不准还会成植物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4 16:27: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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