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宣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及其十项便民措施从10日开始施行。但昨日记者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尚未实施此规定,预计要到“五一”前后根据文件执行。
签注有效期延长让出行更自由
“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究竟会使办理港澳通
行证的居民获得哪些方便?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十项措施的方便之处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目前施行的3个月内签注有效的基础上,增加了“1年1次、1年2次”的有效期,延长了有效时间,使得申请人可以在1年之内更自由地选择出行时间,而不必受3个月的限制;二是,缩短了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劳务进行异地核查回函的时间,由20天缩短为10天;三是在证件遗失、失效、信息修正方面,都实现了在事发地办理,简化了由签发地发委托函等一系列麻烦的手续;四是放开了委托申请的条件,即除了商务签证异地申请外,内地居民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以及未满16岁或已满60岁的,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该负责人表示,对于大多申请人来说,签注有效期延长为1年是最大的方便条件。
是否从《规范》出台之日居民就可以办到一年有效的签证呢?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发现十项优惠政策还未实施,大多数办证居民说,还不太清楚有新的方便政策出台,但他们同时表示,但如果能尽早按此实施就太方便了,不仅出行时间更自由,而且以后再帮父母或孩子申请就不用劳动他们亲自跑了。
市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证实,深圳具体办证部门还没有接到此文件,对该文件的执行还需要一个过程;另外,网上申请的相关表格等也需要时间进行调整。办证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则预计,“五一”前后深圳人可能享受到相应方便政策。“一旦确定具体实施时间,将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市出入境管理处表示。
在港内地居民丢证可找中旅
来自无锡的黄先生目前在香港中文大学上学,得知即将出台的十项便民措施后他非常高兴。他说自己因为没有该规定而吃过苦头。去年的一个周末,他和同学一起回到深圳,想买些东西后,当晚回香港,可是没想到,到了深圳不久,他的钱包就不知道掉到什么地方去了,而自己的港澳通行证也都在里面,没有港澳通行证,他不仅当晚无法回香港,甚至只能找同学借钱返回自己的老家无锡,重新办理证件,而根据新出台的便利措施,他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入出境通行证返回。
记者昨日还在香港了解到,此次便民政策出台后,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内地居民及其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